《中华通韵》是中华诗词学会研发的国家语委语言规范,是新中国语言体系中一部新的韵书。该书于2019年3月由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1. 发展历史
- 2019年3月: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核通过《中华通韵》。
- 2019年11月1日:《中华通韵》正式实施。
2. 功能特点
本规范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汉语拼音方案》、《通用规范汉字表》等语言法规为基础,结合音韵学理论和诗词创作实践,旨在引导公众热爱、学习和创作诗歌,并促进专家学者对新韵作品的研究,是适应语言发展和时代进步的重要成果,也是新时代中华传统诗词持续发展的新标志。
3. 使用要求
该规范的实施不会取代旧韵书,将在尊重个人选择的前提下,与当前使用的旧韵书并存,遵循“知古倡今、双轨并行”的原则。
4. 社会意义
提倡和使用《中华通韵》,将推动中华诗词新韵的规范化,满足新时代韵文需求,提升全民族文化素养,促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传播和发展。
韵部划分和韵字收录原则
- 韵部:将同韵(即韵母的韵腹和韵尾都相同,或无韵尾而韵腹相同)的字归为一部,共分为15个韵部。
- 附韵:“er”部的韵字多为冷僻字,诗歌选韵很少使用,因此不单列韵部,而是作为附韵附在韵部表、韵字表后。
- 收录原则:收录《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7730字,并根据字音分为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四个部分。多音字根据其不同读音分别归于相应韵部。
- 排列:“三鹅”和“四衣”韵部的韵字依据其韵母在本韵部中分别排列,创作时可通押也可分押。
韵目韵母
- 啊:a,ia,ua(ㄚ,ㄧㄚ,ㄨㄚ)
- 喔:o, uo(ㄛ,ㄨㄛ)
- 鹅:e,ie,üe (ㄜ,ㄧㄝ,ㄩㄝ)
- 衣:i(ㄧ)
- 乌:u(ㄨ)
- 迂:ü(ㄩ)
- 哀:ai,uai(ㄞ,ㄨㄞ)
- 欸:ei,ui(ㄟ,ㄨㄟ)
- 熬:ao,iao(ㄠ,ㄧㄠ)
- 欧:ou,iu(ㄡ,ㄧㄡ)
- 安:an,ian,uan,üan(ㄢ,ㄧㄢ,ㄨㄢ,ㄩㄢ)
- 恩:en,in,un,ün(ㄣ,ㄧㄣ,ㄨㄣ,ㄩㄣ)
- 昂:ang,iang,uang(ㄤ,ㄧㄤ,ㄨㄤ)
- 英:eng,ing(ㄥ,ㄧㄥ)
- 雍:ong,iong(ㄨㄥ,ㄩㄥ)
- 儿:er(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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