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AIGC的内容缩放
一、从文本数字化到内容数字化
数字化的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人们日常的读写方式,链接作者与读者的媒介也经历着从实体书向电子书、从纸张向屏幕、从电脑向移动端的转变,这对于出版行业的数字化发展也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媒介传播途径的变更带来了新的读写方式与习惯的形成,进而决定了读写内容也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以新闻报道为例,同一新闻报道为适应不同读者的阅读习惯与思考方式,在同一媒体的不同偏好的阅读平台上会拟写样式与风格各异的标题和引导语,以吸引更多的受众。这足以证明,文本内容越来越成为数字化阅读当中的核心要素,相较于数字化作为一种纯粹技术手段而营造出的那些震惊体验来说,读者对数字文本内容的期待值正在逐渐提升。
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仍然有一部分内容是未被数字化所改变的。当以凯瑟琳·菲茨帕特里克(Kathleen Fitzpatrick)的方式将书籍视作一种连接作者、文本与读者的媒介时就会发现,那种“跨文本,文本与读者间,读者群体内以及学术圈内”的互动方式本身其实并未被数字化的技术所改变,而是延续了纸质书时代的那种互动传统。从这一角度来看,即便是对电子书来说,它的“书籍性”的内涵也仍然和纸质书的“书籍性”内涵并无二致。为此,菲茨帕特里克借用了彼得·斯塔利布拉斯(Peter Stallybrass)的所谓 “书籍的暴政”来说明文本的“书籍性”是如何被那种印刷时代所形成的传统所支配的。以学术写作为例,便可以分析其中的重要原因,“当今学术交流中占主导地位的印刷形式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许多这些动机和互动对我们来说已经变得不可见了;文本就是它们本来的样子,或者,当我们更深入地考虑它们时,它们就是印刷要求它们的样子。”这便对数字化技术在文本内容改变方面的需求提出了更加明确的挑战。
显然,这种“书籍性”的传统似乎并不止于学术团体,被“印刷-阅读”思维限定的现象在其他各类文本写作当中都有所体现,在传统叙事小说的出版当中也尤为明显。目前,小说的作者仍在以一种完全类似于纸张时代的思维方式构建故事情境,并逐字逐句地书写成页;与此同时,读者、文本以及作者间的互动方式也依旧延续着这种跟随作者思路在固定页面上进行连续阅读的方式。文本在这种被限定的内容框架中成为了等待被“正确”理解的对象,它对读者来说仍然是一种神圣化的存在;读者在此过程中也并未受到文本的激发而成为与其真实互动的主体。在这种情况下,作者仍然扮演着关系中唯一的上帝角色,决定着文本的每一处遣词造句,决定着大部分读者理解的正确与否和喜怒哀乐,同时也就在更大范围地操控着读者们的阅读体验。
这种传统的关系模式在数字技术出现之后也曾有过新的尝试和突破,例如超链接文本小说的出现。该模式曾一度被寄予了改变读者与文本互动方式的希望,受到大众读者的追捧。但事实上,在这些新的创作模式下,作者与读者之间的引导与被引导关系、读者与文本之间的传统互动模式似乎并未受到动摇。在超链接文本小说中,读者看似可以自由选择,但那些内容的划定和情绪的供给,都是上帝一般的作者早已设定好的选项,读者阅读的越是认真而投入,其自身和小说中的人物就越是被困在预设的情节中无法自拔。这也无怪乎菲茨帕特里克在其研究过程中会特别注意当代学生对超文本叙事的消极反馈,其具体的根源便在于这种未曾真正突破的作者、文本与读者间互动的局限性。
作为一场思想实验,本项目除了以上的事实分析和现实需求之外,还有来自理论和技术层面的支持。一方面,解决哲学家们所宣称的“作者之死”的现实困境(Roland Barthes,1977),这与数字化文本发展的未来目标并不矛盾。相反,它还能从根本上调节技术与文本、作者之间的关系,从而消解一种来自具体历史境遇中的某些创作时期的悲剧化色彩。另一方面,作为文本数字化发展的产物之一,电子书在其发展过程中所采用的文字大小缩放功能的原理和逻辑思路,可以作为文本内容缩放理论的思考路径。在重构文本、作者和读者之间的新关系时,作者的中心性、权威性甚至神圣性似乎是这种关系中最关键和决定性的因素。从纯粹的概念方面看,Roland Barthes (1977)、Zygmunt Bauman (1995) 和 Michel Foucault (1969) 等哲学家已经从理论的层面上提出了对大写的作者和大写的文本的挑战,从而使文本在观念上开始摆脱作者的束缚,成为一个对任何理解和解释充分开放的诠释对象。但是,更进一步地追问,这种观念上的转变在现实又将如何实现呢?
鉴于学术群体中早已拥有的一个稳固的同行评审传统以及一个公共开放的学术交流平台,[10]尝试借助数字化网络的力量来重构这一传统及平台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它能够从总体上强化学者同时作为读者与作者的身份的双重性,进而重新定义和建构作者身份的意义。然而,这一路径对于实现小说作者身份的重构来说可能存在困难,原因在于:对于小说而言:一方面,它缺乏一个类似学术群体这样能够将作者与读者紧密联系的社群——许多时候对于学术群体来说,读者也是作者,作者也是读者;他们可以借助社群的力量来共同创作;而多数时候对小说界而言,读者往往只能作为读者或者评论者本身并不会成为小说叙事的共同构建者。[11]另一方面它也缺乏一个公共的对话空间使读者彼此之间、作者与读者间可以以一种平等的方式展开对话。小说的读者往往是沉默寡言的、习惯于接受作者为他们提供的经由字句所建构的可能世界。而当读者尝试根据原文进行同人小说创作时不仅在当下的环境下可能招致读者群体内部粉丝的质疑与批评甚至还可能会与原作者及出版方发生法律层面的纠纷。[12]
因此本实验性项目试图通过应用目前已有的数字技术以一种更深入的目标和渐进的方式来进一步挑战传统的阅读习惯和文本观念。对比PDF与EPUB格式下电子书中页面大小缩放方式的不同——前者对页面进行直接的缩放而后者则可以针对文字的大小进行缩放将文本重新以不同的密度排版以适应传播载体的需要。但若要像缩放字体那样自如地进行文本内容的缩放所需要的不仅是对读者、作者关系的重新理解更需要站在对媒介、文本和文本内容的全新定义的基础之上以适应我们新的阅读的兴趣和阅读所需要使用的数字化工具。
二、媒介、文本与内容的新定义
在对“内容缩放”这一建构观念进行实际操作地可能性分析之前需要首先厘清几个关键概念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进一步的方法论分析。(一)媒介的转换(Media)在一般意义上媒介一语词常被定义为“用于存储和传递信息或数据的通信渠道或工具”这一理解可以追溯至马歇尔•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的经典著作《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Understanding Media the Extensions of Man)在该书中他首次将媒介视作一种信息的存在[14]。在这之后媒介对其自身所承载的信息的决定性影响开始被越发广泛地讨论同时基于不同语境媒介又被赋予更加广泛的标准。[15]不同于其他数字化阅读相关的实验性项目——例如“The Future of the Book”[16]试图在媒介的层面上探索书籍数字化的未来从而为基于文字的小说增添包括图片、地图以及互动视频等新的媒介类型——相比之下“内容缩放”这一思想实验仍然将关注的目标放在小说文字本身并尝试将其作为实施缩放的材料对小说中的原有文字以一种新的方式加以重构。这意味着在本项目进行的过程中对“媒介”一词的使用会更加具有针对性和专门性。因此在对叙事小说的数字化内容缩放这一具体语境下我们选择采用一种相对狭义的媒介概念将其理解为一种被用于存储和传递小说内容给读者、并作为信息与数据交互通道与桥梁的对文本的通道。从这一界定出发在物理层面上看小说的媒介可以被理解为实体书的纸面或数字设备的交互屏幕;在可采用的空间层面上看媒介可以是pdf、电子书或是附有其他各种流媒体(例如照片、视频、超链接等)的网页。换言之媒介重新决定了读者与文本的互动方式它所承载的文本的数字化呈现不再仅仅局限于形式上的数字化而是触及到叙事小说文本的实际内容及其互动价值。(二)文本形式的转变(Text)对文本的传统定义与书写和印刷的传播历史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因此对这一语词的系统性界定是基于一种对历史层累的神圣文本的研究。这一背景存在一方面意味着忽视经典定义将等同于再创新词使对文本这一语词的界定失去对话的可能;另一方面也意味着由于一种新的数字化的语境的出现有必要基于经典定义和数字化语境提出全新的定义本文所基于的经典定义主要包括保罗·力科(Paul Ricoe)与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的文本定义前者将文本界定为“经由书写固定的对话”[17]后者则将文本定义为“文学作品的现象学表面;它是构成作品的文字结构其排列的方式赋予了作品以一种稳定且尽可能独特的意义。”[18]他们代表的是一种反思纸张时代下的文本观念。而进入信息时代一些计算机领域的学者开始根据计算机的排列和书写模型提出有关数字化文本的新定义。例如斯蒂芬·徳洛斯(Steven J. DeRose)等人就将计算机中的文本定义为“位图”、“字符流”、“字符与各式指令”、“页面布局”和“内容流”的集合。[19]这一定义究其本质可以被视为是计算机语言表征文本方式的自然语言转译但本质上说并未对文本这一概念提出新的观念上的解释;同时这样的一种文本定义显然会与上文对媒介的定义有所重叠。因此只有对以上三种定义进行重新理解才能寻求适合本研究对文本的界定。以本研究对媒介的定义为基础我们将文本界定为对内容的一种表征这种表征作为内容的具象化以特定的文字结构呈现它不仅可以适用于人类读者也同样适用于计算机(非人类)的阅读。基于此小说中的内容将被存储、组织并固定在文本里。也就是说文本作为内容的载体是书写内容和表征内容的方式它可以是诗歌体也可以是叙事体;它可以是报纸上的长句也可以是手机里的短句。不同的文本可以表征类似的内容而那些由作者亲手写下的象征作者本人写作目标和风格的源文本我们用“原始文本”这一概念来加以区分。(三)内容的延伸(Content)在出版理论的语境下麦克尔·巴斯卡(Michael Bhaskar)曾对“内容”这一概念提出了一个系统的理解范式他借助框架(frame)与模型(model)这两个核心概念来理解内容特别是那些被出版的内容。在他的范式中框架即是“内容的分发与表达的机制以及伴随他们的主观体验模式”;[20]而模型则指的是任何出版行为背后的激励因素。[21]在这里内容与出版之间建立了深刻的联系因为内容被依据一个特定的激励模型来组织(frame)为特定的框架并以此来分发和呈现给其目标观众因而内容事实上成为了出版的结果受到来自出版形式与媒介等因素的限定。从这一角度来看这种关于内容的理解方式仍应被视为麦克卢汉关于媒介的想法的延续——基于一种媒介与内容交互影响无分彼此反思的延续。由于本思想实验的目的在于尝试找出数字化技术所可能带来的对内容的直接影响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对小说的叙事本身的直接影响因此基于出版理论视野下或者说基于一种媒介理论背景下的内容观念在这里是不适用的仍然有必要将定义回归到小说研究内尽管“内容”这一语词在这里是与媒介和出版有着如此强烈的联系。于是我们将内容的定义修改为作者所创造的可以被理解的东西并被表征在媒介与文本之中。更具体说小说的内容应包括所有作者创造的那些包括情节、人物、主题、类型和风格等决定小说成为其自身的要素。[22]总之内容即是那些由作者创造出来的源框架被组织和固定在由作者或编者写就的文本之中随后文本被以印刷或投射于屏幕等媒介方式可视化从而使读者卷入其中。以上构成了我们对作者、文本与读者关系的初始理解而“内容缩放”这一实验性技术便试图对上述关系发起挑战。(四)未来的可能性与挑战技术上的进步使得未来可能通过AI生成更为详尽的小说摘要从而缩短读者的试错成本进而吸引更多潜在读者此外AI还可以根据读者的阅读习惯调整小说的内容和长度从而创造更加个性化的阅读体验然而这些技术也可能会引发一系列伦理和法律问题如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和解决。(五)总结与展望随着技术的发展未来的阅读体验可能会更加个性化但同时也需要我们保持对传统价值观和伦理道德的尊重并不断探索新技术带来的可能性与挑战以推动文化的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