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为应对人工智能系统带来的挑战,《欧盟人工智能法案》采取了基于风险分类的监管路径。该法案明确禁止了某些存在不可接受风险的人工智能系统,并重点规制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任何在欧盟市场上提供此类系统的企业都必须满足法案规定的从风险管理到数据治理,再到全面的记录义务等一系列要求。然而,法案的监管要求可能给小微企业带来过重负担,且模糊的规定可能导致实施困难。在劳动关系领域,利用人工智能系统进行社会评分、预测犯罪风险、分析情绪等行为可能因存在不可接受风险而被禁止。对于岗位申请者和雇员使用的人工智能系统,则需根据是否属于高风险系统而承担不同义务。此外,雇主需向雇员提供人工智能技能培训,而工作中使用ChatGPT的问题也值得关注。
关键词:欧盟;人工智能法案;风险分类;劳动法;ChatGPT
目次:
一、引言
(一)当下人工智能的发展
(二)立法者的应对
二、《欧盟人工智能法案》的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二)风险等级的划分
(三)对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的要求
(四)对其他人工智能系统的要求
(五)通用目的人工智能模型
(六)促进创新的措施
(七)其他规定及法案的生效
三、《欧盟人工智能法案》的整体评价
四、《欧盟人工智能法案》对劳动法的影响
五、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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